1. 照明燈具的基本特點
照明的目的以能舒適地看清楚所視對象,提高工作效率為主。如機關單位、辦公室、學 校、工廠、交通及住宅等工作活動場所的功能性照明與裝飾性照明等均以照明良好為條件。 功能性照明要求根據不同的空間、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對象選擇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燈具,并 保證恰當的照度和亮度。裝飾性照明主要是烘托一種溫暖、和諧、浪漫的情調,體現舒適、 休閑的氛圍。功能性照明與裝飾性照明的條件與要求如表所示。
表 功能性照明與裝飾性照明的條件與要求
項目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功能性照明 | 裝飾性照明 |
1 | 照度 | 以高照度為標準 | 照度根據需要而定,不一定要求高照度 |
2 | 均勻性 | 盡可能要求照度均勻 | 照度按重要點配置,重要點的照度要高,周圍 較為暗 |
3 | 眩光 | 盡可能將眩光減少至最小程度(直射 與反射光源) | 視場所應用而定,必要時利用適度的眩光以達 到氣氛要求 |
4 | 方向性 | 在手部不造成陰影的情況下,做適當 的光擴散配置 | 強調立體感,必要時須要求強烈的方向性 |
5 | 光 質 及 光 色 (色溫) | 盡可能與自然光相近,并要求不產生 紫外線及紅外線 | 配合室內裝修及裝潢材料,選擇適當光色或合 適色溫的光源。室內反射光及合成的色感必須充 分表現 |
續表
項目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功能性照明 | 裝飾性照明 |
6 | 燈具的形式及 配置 | 燈具的設計簡單,視覺上應滿足明快 舒適,同時必須滿足上面第2~4項的 要求 | 考慮第2~4項的要求,選擇間接型燈具、半 間接型燈具、直接型燈具的照明方式,來改變室 內的高度及寬度的感覺 |
7 | 效率及節能 | 以節能、高效率燈具為主 | 以實際狀況為主,以達到氣氛要求優先并結合 節能的要求 |
8 | 開關及調光 | 就經濟觀點而言,必須能簡易操作開 關控制點亮、熄滅 | 能配合氣氛效果變化,必須能簡易操作開關控 制點亮、熄滅及調光功能 |
2. 燈具的功能
1)視安裝場所的功能與用途,有效地利用燈光,使燈光的分布合理。 田防止或限制眩光,保護視力。
2)提高光源光通量輸出的利用率,取得節能效益。
3)燈具外表美觀,能美化環境,照明光效達到環境需求。
4)保證燈具使用安全,防止發生事故,如防火、防爆等。
5)保護燈具光源,免致受損,且能防濕、防潮、防水等。
3. 照明設計
照明設計分為數量化設計與質量化設計兩種。數量化設計是照明設計的基礎,其目的是 根據場所的功能和活動要求確定照明等級和照明標準(照度、眩光限制級別、色溫和顯色 性)來進行數據化處理計算。同時還在此基礎上進行質量化設計,其目的是以人的感受為 依據,考慮人的視覺和使用的人群、用途、建筑的風格,盡可能多地收集周邊環境(所處 的環境、重要程度、時間段)等多種因素,做出合理的決定來進行綜合考慮。
照明設計其實就是燈光設計,燈光是一個較靈活及富有趣味的設計元素,可以成為氣氛 的催化劑,是一室的焦點及主題所在,也可以加強現有裝潢照明設計的層次感。
隨著 LED的出現,照明設計理論也在不斷發展。目前主要有情景照明與情調照明兩種。
情景照明是由飛利浦公司提出的,以環境的需求來設計燈具。同時也以場所為出發點、 旨在營造一種漂亮、絢麗的光照環境,去烘托場景效果,使人感覺到有場景氛圍。
情調照明是由凱西歐公司提出的,以人的需求來設計燈具。同時以人的情感為出發點、 從人的角度去創造一種意境般的光照環境。情調照明包含環保節能、健康、智能化、人性化 四個方面。
情調照明與情景照明是不同的,情景照明是靜態的,強調場景光照的需求,而不能表達 人的情緒。情調照明是動態的,是可以滿足人的精神需求的照明方式,使人感到有情調。從 某種意義上說,情調照明涵蓋情景照明。
4. 照明設計相關概念
1 ) 眩 光 (glare) :由于視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圍的不適宜,或存在極端的對比, 以致引起不舒適感覺或降低觀察細部或目標的能力的視覺現象。由于亮度分布或范圍的不合 理分配或空間、時間上的強烈反差,而引起的不舒適視覺條件或觀察能力的下降。
2)配光曲線 配光曲線的單位是坎德拉/千流明 (cd/klm), 配 光 曲 線 是 燈 具 的 特 有 性 質,同一種類型的燈具,無論功率大小,其配光曲線完全一樣。通過燈具配光曲線和燈具的 光通量,可以算出任意方向的光強和確定距離處的照度。
【說明】從配光曲線上我們也可看出燈具的配光性質,如投光燈具有對稱狹長形的配光曲線,泛光燈具有扁平形的配光曲線,非對稱燈具的配光曲線是非對稱的。
3)照度均勻度 (uniformity ratio of lluminance) 照度均勻度是指區域內的最小照度 與平均照度之比。在固定照明設計中,燈具總要安裝一定的高度,且每兩只燈具之間有一定 距離。當高度一定時,燈具之間距離越小,照度的均勻度越高,距離大了,照度就不均勻。 這時均勻度只與燈之間的距離和高度之比有關。
【說明】照度的均勻度等于0.8,被認為是設計允許照度均勻度的最小值。燈具的距 高比是燈具安裝時,照度的均勻度不小于0.8的燈具之間距離與燈具安裝高度之比,記為L/H。
4)燈具效率 (luminaire efficiency) 在相同的使用條件下,燈具發出的總光通量與燈 具內所有光源發出的總光通量之比,也稱光輸出比。
5)維護系數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裝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規定表面上的平 均照度或平均亮度與該裝置在相同條件下新裝時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 之比。
6)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為照亮整個場所而設置的均勻照明。
7)局部照明 (local lighting) 特定視覺工作用的,為照亮某個局部而設置的照明。
8)混合照明 (mixed lighting) 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組成的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