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驗名稱 | 檢驗項目 | 檢測條件或標準 | 備注 |
1 | 標志 | 方法及位置 | >標志方法、位置設計符合公司產品設計的要求或國 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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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久性 | 用醮有水的濕布輕輕擦拭15s,等其完全干后。再用 醮有汽油的濕布擦拭15s,試驗完成后標志依然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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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環境 | 溫度、濕度 | >室內溫度: -25℃-+45℃ >相對濕度:不大于90%(25℃±5℃) | 正常工作和燃點 |
3 | 外觀 |
| >明裝LED筒燈表面應平整、光潔,劃傷等缺陷 明裝LED筒燈的標志應清晰,無缺劃、斷劃、少字 等現象 明裝LED筒燈內外應無的尖角和毛刺 >明裝LED筒燈的所有零件均應定位安裝、牢固可 靠,沒有松動現象 >明裝LED簡燈焊接部位,如燈板、電源輸出/輸人 端引線焊接應平整、牢固,無虛假焊等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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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性能安全 |
| >明裝LED筒燈的一般的性能、安全及相應的試驗符 合GB 7000.1—2015的規定 >明裝LED筒燈懸掛系統應能承受等于4倍LED簡燈 重量的恒定均布載荷以燈具正常的受載方向加在燈具上, 歷時1h,懸掛系統的部件應無明顯變形 >明裝LED筒燈防火與防燃級別不低于90-V2,明裝 筒燈內使有的電線應能承受105℃以上溫度,電線不 變形 | 拉力試驗后,軟纜位移 不能超過2mm |
5 | LED驅動 電源 |
| L E D 驅 動 電 源 安 全 及 性 能 要 求 應 符 合 G B 19510.14—2009、GB/T 24825—2009的規定 >LED驅動電源的功率不超過標稱值±10% >電磁兼容要求應符合GB 17743—2007的規定 >輸入電流諧波應符合GB 17625.1—2012的規定 | 電磁兼容 |
6 | 模塊安全 及性能、光 生物安全 |
| >LED模塊安全及性能要求應符合GB 24819—2009、 GB/T 24823—2009的規定 光生物安全要求應符合IEC 6247及GB/T 20145— 2006的規定 | 光生物安全類別0類或 者I類 |
7 | 功率 | 功率因數 | 消耗功率不大于額定值的10% >實測功率<5W,PF≤0.5。5W<實測功率<15W, PF≥0.7。實測功率>15W,PF≥0.9 功率因數的誤差不能超過±0.0 | 額定電源電壓 |